办理项目:
美国EB-5投资移民
案件背景:
W先生, 30岁, 苍南人,目前就职于银行。W先生的父母在成都办企业。W先生和太太养育一个儿子,他们夫妻曾多次到美国旅游,W先生的太太曾在美国留学,故对美国比较了解,也比较喜欢美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,因此产生了移民美国的想法。W先生的父亲很支持儿子的想法,故出资支持儿子移民。之后,W先生和太太多次来访我司了解美国各个投资移民项目,最后委托我司办理。
案件进展:
2015年10月20日: 递交申请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;
2017年03月20日: 美国国家移民局发出I-526批准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