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项目:
美国EB-5投资移民
申请人情况:
庄女士,出生于1977年,现在就职于一家银行。庄女士的先生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,该公司主要从事平面广告的设计,平时业务量比较大,经营状况很好。由于庄女士的先生想把事业的重心移到国外,于是他们一家有了移民的想法。在参加完我司的说明会之后,庄女士和她先生对美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经过几次来访咨询,庄女士和先生很快就委托我司为其办理美国投资移民。
新通分析:
由于庄女士的先生工作繁忙,没时间准备移民资料,所以就由庄女士做主申请人。在我司专业文案顾问的精心制作下,庄女士的移民申请很快就递交到美国移民局。
案件进展:
2012年12月21日: 递交移民申请到美国移民局;
2012年12月24日: 美国移民局签发I-526档案号;
2013年12月03日: 美国移民局签发I-526批准函;
2014年05月13日; 收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谈通知。